(1)由接收单位(或上级主管部门)、或者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开具《调档函》;
(2)持《调档函》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(东校区数学楼214室;电话:8486651)开具《档案发放表》;
(3)凭《档案发放表》到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管理科(西校区办公楼401室)提取个人档案。
二、2016届以后的毕业生
(1)由接收单位(或上级主管部门)、或者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开具《调档函》;
(2)凭《调档函》、身份证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(东校区数学楼214室;电话:8486651)开具《衡阳师范学院报到证办理告知书》;
(3)凭《衡阳师范学院报到证办理告知书》到学校档案馆学生档案管理科(西校区办公楼401室)提取个人档案。
注:2004年(不含)之前的本科毕业生或专科生,直接去学校档案馆(西校区办公楼401室;档案馆电话:8484974)查询档案留存情况。
若毕业生因故无法来学院提取个人档案,需委托他人提取档案者,除按照《毕业生调档流程》操作外,另需办好下列手续,方可办理。
(1)毕业生本人《授权委托书》;
(2)毕业生身份复印件;
(3)代提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4)应届毕业生调档函复印一份。